零備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全流程實操指南(附資料清單)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廣東省企業可在當年7月或10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享受上半年或前三季度加計扣除,也可在年度匯算清繳時統一申報。具體操作為: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或年度納稅申報表《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據實填報研發費用歸集金額及加計扣除比例。申報時無需提交資料,但需確保數據與輔助賬一致。
企業需完整留存以下八類備查資料:
1. 自主/委托/合作研發項目計劃書及企業立項決議文件;
2. 研發機構設置及人員名單;
3. 經廣東省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登記的委托/合作研發合同;
4. 研發人員及設備費用分配說明(含工時記錄);
5. 集中研發項目費用分攤明細;
6. 研發支出輔助賬及匯總表(推薦采用《廣東省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輔助賬2021版樣式》);
7. 地市級以上科技部門鑒定意見(如有);
8. 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資料需保存至享受優惠后10年。
其次,關鍵操作節點存在普遍疏漏需重點關注。委托境內研發的,受托方須在技術合同簽訂后30日內辦理科技部門登記;委托境外研發的,委托方需辦理登記并留存支付憑證。研發與生產共用設備或人員的,應建立《研發設備使用日志》《研發人員工時統計表》等原始記錄,按月分配費用。形成的下腳料、樣機等特殊收入,需在會計賬簿單獨核算并在確認收入年度沖減研發費用。
最后,資料完備性自查應覆蓋全流程。立項階段需核查項目計劃書是否明確研發目標、預算及技術路線;費用歸集階段需驗證輔助賬是否區分費用類別及項目;申報階段需核對《優惠明細表》加計金額是否與輔助賬匯總數一致;留存階段需確認登記證明、分攤計算表等核心文件是否完整。建議企業參照《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指引》建立年度自查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