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型制造示范 2025:服務收入占比≥30% 這樣算》
近年來,服務型制造已成為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方向。為貫徹落實《發展服務型制造專項行動指南》及“十四五”規劃相關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持續開展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工作。其中,服務收入占比≥30% 是申報示范企業的重要條件之一。本文結合政策要求與財務實務,為企業提供清晰的計算指引。
一、政策背景與申報價值
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遴選旨在推廣供應鏈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等服務型制造新模式,對入選企業授予國家級示范稱號,并給予政策與資金支持(如部分地區配套獎勵可達50-100萬元)。2025年方向將進一步聚焦數字化服務與綠色服務融合,支持企業向高附加值服務環節延伸。
二、服務收入占比要求解析
根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遴選基本條件》,申報企業須滿足:近兩年企業服務收入占營業總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0%。該數據需經第三方審計或地方工信部門審核確認。
三、服務收入的計算范圍與實操方法
1. 服務收入的構成
服務收入指企業通過服務活動取得的直接收入,主要包括:
全生命周期管理與服務:包括安裝調試、維護維修、遠程監測、回收再制造等;
總集成總承包:EPC工程總包、系統解決方案輸出等;
定制化服務與協同制造:個性化設計、柔性生產組織等;
供應鏈管理與生產性金融服務:智能倉儲、物流配送、融資租賃等;
信息增值與服務化延伸:軟件服務、數據服務、平臺運營等。
2. 不屬于服務收入的范圍
純產品銷售貨款;
原材料、零部件貿易收入;
非生產性金融服務(如理財收益);
政府補貼等非經營性收入。
3.計算公式
示例測算:
某制造企業2024年營業總收入為8000萬元,其中:
總集成項目收入:1200萬元
設備運維與升級服務:700萬元
定制化設計與軟件服務:500萬元
則服務收入總計 = 1200 + 700 + 500 = 2400萬元,
服務收入占比 = 2400 / 8000 × 100% = 30%,剛好符合申報門檻。
四、企業應對策略建議
業財融合,明確核算科目:財務部門應設立“服務收入”輔助核算科目,準確歸類服務類業務收入;
業模式升級:結合數字化轉型,拓展遠程運維、平臺訂閱、共享制造等可持續服務模式;
提前規劃申報材料:需準備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服務收入明細表及典型服務案例。
結語
達成服務收入占比≥30% 不僅是申報要求,更是企業邁向高端價值鏈的關鍵標志。建議企業及早進行財務梳理與業務布局,符合條件的可聯系專業機構開展申報輔導。把握2025政策機遇,實現制造與服務深度融合升級。各地項目政策(尤其是獎勵額度、申報條件)可能每年動態調整優化。務必與所在地工信部門保持溝通,或委托我們廣州粵天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專業服務機構持續跟蹤最新政策動向,確保不錯過任何利好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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